早教吧 育儿知识 作业答案 考试题库 百科 知识分享

改革后俄国农民的地位有了怎样的变化

题目详情
改革后俄国农民的地位有了怎样的变化
▼优质解答
答案和解析
 在人身权利方面,《一般法令》规定:脱离了农奴依附身份的农民享有其他自由的农村居民同等的权利,诸如自由买卖,依法开办和经营工厂以及种工业、商业和手工业作坊、加入行会、同业公会、有权起诉、出庭作证、参加选举、受教育和服兵役等等.农民结婚和处理自己的家庭事务不必取得地主的同意.根据这些规定,农民获得了“人”的权利.他们不再像牲畜那样可以任人买卖、典押或赠予了.
  在财产权利方面,《一般法令》规定:“每个农民可以遵照自由农村居民有关法规,获得不动产和动产为私产,可以转卖、抵押和把它们作一般处理.”不动产有两种:一种是宅园地,农民可以赎买;另一种是耕地及其他土地(牧场、森林等),地主在保留对这些土地所有权的情况下,作为份地分给农民使用.份地数额不等,非黑土地带,最高数额为3~7俄亩,最低为1~2.33俄亩;黑土地带,最高者为2.75~6俄亩,最低为2,200平方沙绳至2俄亩;草原地带根据各省农作物性质来定.农民可将份地赎买为私产,但须向地主缴纳大大超过土地价格的赎金.同时法令还规定,如果现有份地超过最高数额时,地主有权割去超过部分.据统计,在非黑土地带,割地占改革前农民使用土地的9.9%,而黑土地带21省则26.2%.
  不仅如此,农民赎买份地之前,还必须承担一定的义务,交纳货币代役租和工役租.这样的农民称临时义务农.农民在征得地主同意,将份地赎为私产时,才终止临时义务,成为自主农.从上述情况可以看出,农民虽然人身得到了解放,但在经济上仍然处于对贵族地主的依附地位.
  除此之外,根据法令规定在农村建立起来的一系列管理农民的机构,如村社、张、乡理事会、乡法院以及选出的村长、征税官等,特别是袒护地主的调停官的设立,使贵族地主对农民的压迫更合法化了.贵族地主除了借助沙皇政府的武力来镇压农民的反抗,又有可能以调停官吏和管理农民机构的人来规劝农民,让农民安分守己,好好履行他们对地主所承担的义务
看了 改革后俄国农民的地位有了怎样...的网友还看了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