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教吧 育儿知识 作业答案 考试题库 百科 知识分享

合同法案例(急)原告于2001年3月25日通过其代理人向被告发出一个书面材料,请求以300万元的价格购买被告位于甲市长河路34号的一幢两层楼。3月29日,被告通过其代理人向原告发出一个书

题目详情
合同法案例(急)
原告于2001年3月25日通过其代理人向被告发出一个书面材料,请求以300万元的价格购买被告位于甲市长河路34号的一幢两层楼。3月29日,被告通过其代理人向原告发出一个书材料,声称被告愿意以450万元的价格将其同一楼房卖给原告,并要求原告在4月3日之前作出答复,并说明如果只要在该材料指定处签名,则视为接受被告的意见。原告收到被告的材料后,于4月2日在被告的材料指定处签名,并向被告的代理人发出。被告的代理人于4月3日上午收到材料时,告诉原告被告已经决定不再出售其楼房了。双方因此发生纠纷,诉至法院。
问:1、根据法律规定,本合同是否成立?
2、被告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优质解答
答案和解析
1根据《合同法》和当事人的约定,还合同已经成立。因为被告发出的450万的价格的书面材料是反要约,构成一个新的要约。并约定了承诺的期限,即原告应该在4月3日前答复。所以要约应当在要约约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合同法》26条规定,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是生效。承诺生效是合同成立。所以在本案中合同应该已经成立了。
2被告人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该合同的生效不需要其他要件,即一般成立即生效。所以被告的行为是预期违约行为,原告可以主张违约责任。
看了 合同法案例(急)原告于200...的网友还看了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