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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四川宜宾长宁县人,如果要和外国人结婚,可以在长宁县登记吗?如果不可以是不是要到成都去?到底要根据哪一个呢?我打过电话问成都的民政局,他们说我还要有婚姻状况证明,长宁县哪里可

题目详情
我是四川宜宾长宁县人,如果要和外国人结婚,可以在长宁县登记吗?
如果不可以是不是要到成都去?到底要根据哪一个呢?
我打过电话问成都的民政局,他们说我还要有婚姻状况证明,长宁县哪里可以搞啊?
▼优质解答
答案和解析
你应该去成都市”四川省民政厅婚姻登记处“申请”涉外结婚登记“,具体依据如下:


请注意,目前国内公民申请结婚登记,主要依据《婚姻法》(2001年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正)、《婚姻登记条例》(国务院令387号 2003年10月1日执行)和《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民政部2003年10月1日执行)这3个法规文件,以往文件自上述3个文件印发之日起即时作废,之后的文件也要按照新法取代旧法、下位服从上位法,地方规定服从中央规定的原则处理.


涉外婚姻的承办机关和申请流程以及需要提供的材料:(供参考)
1、承办机关(具体如有变化,请详细咨询当地民政局)
  涉外、涉华侨婚姻登记在省会城市民政厅;


2、结婚登记
 结婚登记应当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4)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5)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6)双方自愿结婚;
  (7)双方当事人提交3张2寸合影照片;
  (8)当事人持有相关规定的证件.


 内地居民应当提供:
  (1)    户口薄;
  (2)    身份证.


 外国人应当提供:
  (1)   护照;
  (2)   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出国人员、华侨应当提供:
  (1)本人的有效护照;
  (2)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最后,关于婚姻状况证明,需要你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户口薄需要复印户主页和本人页),去你户籍所在地民政局(长宁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申请开具即可.



请及时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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