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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生有两男一女,三个孩子均已成家。后来二儿子英年早逝,其女远在他乡工作,每月定时往家里寄钱赡养老人。由于李某及其老伴年老体弱,长期由其寡居的二儿媳服侍。今年李某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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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生有两男一女,三个孩子均已成家。后来二儿子英年早逝,其女远在他乡工作,每月定时往家里寄钱赡养老人。由于李某及其老伴年老体弱,长期由其寡居的二儿媳服侍。今年李某病逝,其子女们对财产继承问题发生了纠纷。
李某的大儿子:“妹妹已出嫁,已是婆家人,没有权利继承娘家的财产。”
李某的二儿媳:“尽管我与老人没有血缘关系,但我尽到了赡养义务,财产继承也应该有我一份。”
 你认为他们的说法对吗?为什么?___、___。
▼优质解答
答案和解析
李某的大儿子的说法是错误的,配偶、子女、父母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即使女儿出嫁她也与儿子一样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继承权,而且我国法律规定男女平等,因此理由要根据知识点第一顺序继承人是父母、子女、配偶来阐述.律上将遗留财产的死者称为被继承人,所以李某是被继承人,法律上将依法继承死者遗产的人称为继承人,我国《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法定继承人,享有继承权,在本案中,李妻及其儿女是继承人,二儿媳尽了赡养义务,而且没有再婚,所以也是继承人.
故答案为:
李某的大儿子的观点是错误的.因为它缩小了继承的范围,也违反了我国法律规定的男女平等的原则.根据继承法规定,死者的女儿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她有权继承遗产.二儿媳尽了赡养义务,而且没有再婚,所以也是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