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教吧 育儿知识 作业答案 考试题库 百科 知识分享

我是大法官:王恒远夫妻经营多年共有存款60万元,房产4套,门面房2套,王恒远有年迈的父亲、一个弟弟,一对儿女,其中女儿已出嫁,儿子正在上初中。一个月前王恒远突发车祸死亡

题目详情
【我是大法官】:王恒远夫妻经营多年共有存款60万元,房产4套,门面房2套,王恒远有年迈的父亲、一个弟弟,一对儿女,其中女儿已出嫁,儿子正在上初中。一个月前王恒远突发车祸死亡。王恒远妻子在整理丈夫遗物时发现其亲笔遗嘱一份,表示他死后将10万元留给儿子读书之用。请回答:
(1)王恒远将10万元留给儿子,行使的是财产所有权中的什么权利?
(2)该案例中财产如何处理?并简要说明理由。
▼优质解答
答案和解析
(1)公民依法享有对自己合法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王恒远将10万元留给儿子,就是自己不再占有财产,行使了对财产的处分权,据此回答即可.
(2)死者的财产被称为遗产,遗产要被相应的亲属继承,而王恒远的财产中属于家庭共同财产,一般属于妻子,不参与继承,剩余的一半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开始继承,在继承开始时,遗嘱继承先于法定继承,因此10万元给其儿子,他人不参与,配偶、子女、父母属于第一继承顺序,剩下的财产有着三部分人在继承,而且儿子、母亲应适当多分,因为遗产继承时有养老育幼的原则等等.
故答案为:
(1)处分权.(1分)
(2)①因为涉及家庭共同财产,王恒远留下的遗产是存款30万元,房产2套,门面房1套;其余为他妻子的财产,不能参与遗产继承.理由为遗产是公民死亡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②遗嘱中10万元给其儿子,应首先分配.理由是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
③弟弟不能获得遗产.理由是配偶、子女、父母属于第一继承顺序,兄弟姐妹属于第二继承顺序,第一继承顺序优于第二继承顺序.
④王恒远的儿子、母亲应适当多分.理由是养老育幼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