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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通则》第十七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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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通则》 第十七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 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
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这句中“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是什么意思?是指“没有配偶”吗?
▼优质解答
答案和解析
前面五种都属于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
(一) 配偶;
  (二) 父母;
  (三) 成年子女;
  (四) 其他近亲属;
  (五)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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