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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联系的普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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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联系的普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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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和解析
物心主义哲学原理》
第三章

第一节 联系的普遍性和发展的规律性
 
  物心辩证法是关于联系和发展的学说,肯定世界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是物心辩证法的总特征.依照物心辩证法,包括自然、人类社会和人类自身在内的整个世界的一切事物和现象,都处在普遍的联系和运动、变化、发展之中.与此同时,物心辩证法还肯定并揭示了事物发展的规律性.

  一、世界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

  联系作为一个哲学范畴,是指一切事物、现象之间及其内部各要素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事物之间的联系是客观的.联系的客观性是指联系是客观事物本身固有的,而不是主观臆想出来的.联系也具有普遍性,就是说,世界上的一切事物和现象都不是孤立存在的,都与其他事物相联系.从时态的角度来看,事物发展的前后过程、阶段之间,即事物的过去、现在和未来之间也始终存在着联系.
  事物的相互联系是以事物相互之间的区别为前提的,如果世界上的事物相互之间没有任何区别,没有相对的界限,那么,它们将是一团混沌,也就没有任何联系可言了.承认事物相互之间的区别和界限,决不能否认事物相互之间的联系,否认它们的相互过渡和转化.如果说,只承认事物的相互区别和界限不承认事物的联系和转化是形而上学,那么,只承认事物的联系和转化而不承认事物相互之间的区别和界限,则是相对主义和诡辩论.
  事物、现象的相互联系具有复杂多样的形式.例如,有些联系是直接的,不需要经过中介而发生的,有些联系则是间接的,需要一个或多个中介才能发生;有些联系是在事物内部发生的,可以叫做内部联系,有些联系则是在事物与事物之间发生的,可以叫做外部联系(当然,内外事物的区分具有相对性).此外,我们还可以从不同角度和不同意义上把事物的联系分为因果联系和非因果联系、本质联系和非本质联系、必然联系和偶然联系、可能的联系和现实的联系等等.所有这些分类,对于我们全面的把握事物错综复杂的联系都是很有意义的.
  因果联系是事物或现象之间引起或被引起的联系.引起一定现象的现象是原因,由原因所引起的现象是结果.原因和结果是相互依赖、相互依存的,在很多情况下,两者还相互作用并相互转化.本质的联系是指事物内部稳定的、具有必然性和规律性的联系,非本质的联系则是指事物外部的、不稳定的和偶然性联系.我们把事物联系和发展过程中一定要发生的、不可避免的趋势叫做必然性,把可以出现也可以不出现、可以这样也可以那样出现的趋势叫做偶然性.组成事物的各个基本要素的内在联系叫做本质,把事物的表面特征和这些特征的外部联系叫做现象.所有这些划分都说明了事物或现象联系形式的多样性和复杂性.
  事物、现象的普遍联系,总是与人类的实际活动分不开的.物心主义哲学在谈论联系的时候,既不象唯心主义那样只是讲精神、概念的相互联系,也不象唯物主义那样从直观的意义上、客观和自然方面讲客观事物的联系,或简单的从实践出发来说明它与世界的各种联系,而是从实际出发来理解、说明整个世界的.
人与自然、人与人等各种关系或联系,现在变得越来越复杂也越来越多样.从现在的全球范围来看,世界变得越来越开放,各民族、国家之间的交流越来越多,普遍联系已经成为了现代人一个不可缺少的观念.
从事物的普遍联系我们可以看出事物产生、存在和发展的条件性.所谓条件,是指与特定事物相联系的,对它的生产、存在、和发展发生影响和作用的诸要素的总和.由于任何事物都处在普遍联系当中,因此,它们的产生、存在和发展都依赖于一定的条件,一切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在此意义上,唯心辩证法的普遍联系也就是一种普遍条件论.物心辩证法关于事物普遍联系的原理与具体科学的发展是相互作用和影响的.一方面,物心辩证法关于事物普遍联系的观点和寻求事物、现象间真实联系的努力,对具体科学的研究具有巨大的指导和推动作用;另一方面,具体科学的研究和发展也在不断的证实物心辩证法的普遍联系原理.具体科学在于揭示事物、现象之间所固有的联系,我们把平常看起来似乎没有什么联系的事物联系起来发现其中的真实联系,往往就会引起一场科学的革命.
现代科学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是跨科学性和综合化,人们不断的在两门或多学科的交叉处建立中间学科或综合性学科.系统论、控制论和信息论等等,就是这样一些研究事物共同属性或普遍联系的新型学科.系统论是专门研究事物普遍联系的整体性科学,认为系统是由一定数量的相互联系的要素构成的、具有特定结构和功能的有机整体,具有整体性、层次性、结构的有序性和开放性等一系列重要特征.系统论特别强调系统的整体性,认为整体大于部分,系统整体的属性和功能不能简单还原为各构成要素的属性和功能.系统论的创立进一步发现和揭示了系统和要素、结构和功能、系统与环境等新的联系方式,更加证明了不论在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类思想领域,还是在这三大领域之间,事物的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都是普遍存在的.
物心辩证法的普遍联系原理是与它关于事物永恒发展的原理联系在一起的,它是从事物的相互联系出发肯定事物的发展的.在它看来,相互联系就是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而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必然导致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
运动、变化和发展这三个概念都表达了事物动态的存在.事物的发展具有运动和变化所不具有的更深刻的含义,也就是说,虽然发展总是包含意味着事物的运动或变化,但并不是所有的运动、变化都称得上发展.运动、变化具有不同的方向性,既可以指事物的上升、前进也可以指事物的衰落、倒退,而发展仅指事物的上升、前进这种方向的运动或变化.它往往意味着事物的进化、进步,指事物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的运动和变化过程.发展的实质含义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就如我们常说的新陈代谢.
我们人类生活于其中的这个世界,不仅处在永恒的运动和变化之中,而且处在深刻的发展之中.人类通过不断的生产劳动,人、人化自然、人类社会和人的精神世界都在发生一体化的转变.
新事物的不断产生和旧事物的不断灭亡是一个普遍的、永不可抗拒的规律,因为新事物符合客观规律和历史前进的方向、具有强大生命力和远大的前途,而旧事物背离了客观规律、逐渐丧失了其存在的必然性.由于新事物否定了旧事物那些消极、过时、腐朽的东西,吸取继承了旧事物某些合理的、积极的、仍然适合新的历史条件的因素,并添加了旧事物所没有的东西,比旧事物具有更丰富的内容、形式和生命力.新事物之所以成为新事物,是因为它新的结构和功能适应变化的环境和条件,因此它是不可抗拒的.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新事物之所以战胜旧事物,是因为它代表了历史前进的方向.
  新事物战胜旧事物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它与所有事物的形成一样,要经历一个由小到大、由弱到强、由不完善到完善的过程.
  新事物不可战胜的原理,对于我们在实际的活动中具有巨大的指导意义.我们所有的一切都是立足于物心主义这一新事物必然战胜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等一切旧事物这一基础上的,一切阻碍世界和平与发展的旧事物都注定要灭亡.


    二、事物发展中的质变和量变

  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是事物的质变,而这种质变往往是与事物的量变分不开的.要理解事物的发展,我们必须对事物运动、变化和发展的质变和量变这两种基本状态有一个了解.
  简单的说,质变即事物质的变化,量变即事物量的变化.为了进一步深刻的了解质变和量变,我们不得不了解质、量、度这三个概念.质是事物成为其自身而区别于其他事物的内在固有的规律性,是与事物的存在直接同一的;量是事物存在的规模、范围和发展的速度、程度及它的构成成分在空间上的排列组合等等可以用数量来表示的规律性,是把同质的事物区别开来的依据,同样也是与事物的存在直接同一的;度是质和量的统一,是事物保持其质的量的限度、幅度.说到底,所谓质变,就是事物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转变.这种转变是根本性的显著的突变,是对原有度的突破.所谓量变,就是事物在度的范围内发生的数量上的变化.
量变中有质变,质变中有量变.每一个量变的积累过程中始终包含了质变,只不过有时不明显罢了.由于质变是对事物原有的度的突破,而量变是事物原有的度的范围内的变化,因此,它们往往表现出极不相同的特点:质变往往表现为显著的突变,意味着事物发展的连续性、渐进性的中断;量变则表现为不显著的渐变,意味着事物发展的连续性和渐进性.日常生活中我们看到的统一物的分解、平衡和静止的破坏等,是质变过程中所呈现出来的面貌;而我们看到的统一、相持、平衡和静止等,都属于量变的状态.
如果事物的变化只有量变,没有质变,那么原有事物的度就永远不能被突破,新旧事物的相互取代和交替就绝不能发生,这样,量变本身最终也会受旧质的局限而陷于停止.质变的发生使事物原先进行的量变的成果,在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中得到了真正的体现,并且为量变在更高和层次上的进行提供了现实的可能.在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过程中,质变和量变总是相互依存和相互转化的,而我们往往把明显作为质变的度或标准去进行衡量,这也是一种形而上学.比如,水在加热时变为气态,并不是只有到了100℃才开始的.它随着加热升温在不断地变做蒸气,只不过到了100℃时变得更为明显罢了.另外,我们不能把质变只理解为一种形态,比如水在0℃以下开始结冰,这可谓是一种明显的质变(变作了固体的形态),但在它未成固体之前,随着温度的降低在不断地变冷,这冷难道不也是一种质变的形态吗?固态的质变因其明显而易于为人的视觉所把握,同时也使人产生了迷惑:认为这才是(由液态到固态)所谓质变,而冷却往往被人忽视了.冰是固态的质,冷是温态的质,我们不能只注意显态而忘却火候.
再如一个人从小到大,在整个量变过程中始终伴随着质变.这个质变不能简单化的理解为只是到了某一阶段(例如具备了较完全的知识并且变得成熟了)才算是质变;在他的每一个生长发展的瞬间,身体的各个部分都在起着变化,在进行着新陈代谢,细胞在不断的分裂和扩大着、增加着,机能也在不断完善着,就是知识也在不断地充实着,这难道不是质变?一斤水与两斤水是量的不同,同时也是质的不同,虽然它们在化学分子式上的质并没有变化,但数的质变了,并且由此还可以造成种种的变化:如水压的增大或减少,作用的扩展或降低,价值的增高或减少等等.这难道不是质变?总之,我们不能用一种标准或尺度去衡量质变的多层次内涵.其实,即便所谓明显的变化本身其实也不一定明显.比如历史上的改朝换代,一个政权推翻另一个政权,这种激烈的变化似乎是明显的(即所谓突变、飞跃等),但统治者们往往也是换汤不换药,上台后依然是欺压百姓作威作福,与他们上一代的统治者没有多大区别,从这个角度而言,又有何显著的质变可言?所谓明显与不明显的情况也是辩证的.我们看问题不能表面化与单一化.
没有量变就没有质变,同样,没有质量变就没有量变,二者是互涵互决的,也没有第一第二之分.我们不能认为是量变引起了质变,以及量变是质变的准备等等.任何量变都意味着质变,任何质变也都意味着量变,量变的过程同时也就是质变的过程.它们等值而不等同.掌握此一辩证法就可以使我们在实际工作中注意从小处做起,从一点一滴开始就注意到它两个方面的变化.所谓“防微杜渐”,所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在量变的同时也注意到它的质变,就能使我们的各项工作减少失误和避免弄到不可救药的地步.总之,事物的发展就是这样由量变和质变到新的量变和质变,由低级向高级演化的不断交替的互变规律.这一规律揭示了事物运动、变化和发展的基本状态或形式,对于我们的一切实际工作都有着巨大的指导意义.它告诉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一定要把远大的理想和崇高的目标与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结合起来.


    三、事物发展中的前进性和曲折性

  物心辩证法不仅揭示了事物发展具有质变和量变两种不同的形式,而且还深刻的说明了事物发展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在它看来,事物的发展,就方向来说始终是前进和上升的,但就道路而言却是非常曲折的.事物发展的道路之所以是曲折的,是因为任何事物的发展总是要经历一个由小到大、由弱到强、由不完善到完善的过程.新生事物在最初出现的时候往往显得比较弱小,难免有这样和那样的不足和缺陷,而旧事物则往往显得比较强大,显得合乎常规.人类社会在新事物发展的过程中,总是会引起旧事物和代表旧事物的人们的拼命抵制和反抗,从而使得新的正确的东西在一开始就得不到大多数人的承认,只能才斗争中曲折的发展.
  物心辩证法还进一步运用否定和肯定的规律来说明事物的发展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揭示事物发展的方向和道路.任何事物都具有肯定和否定两个相反的方面,它们既是对立的又是统一的辩证关系,事物的发展是一个由肯定到否定或否定到肯定,再由肯定到否定或否定到肯定这样周期性的运动过程.肯定是事物维持自身存在的方面,而否定是事物促使自身灭亡、解体的方面.肯定中有否定,否定中有肯定,它们在一定的条件下互相转化.正是由于事物同时包含了肯定和否定两个方面,事物才会不断的变化和发展.事物的发展其实也是一个自我否定和肯定的过程.当事物中否定的方面战胜了肯定的方面,事物就会走向自己的反面,新旧事物的相互交替和取代也就发生了,而这种自我否定和自我肯定只是相对的,它始终包含着相反的一方,是包含着肯定在内的否定或包含着否定在内的肯定.
  事物包含肯定在内的自我否定,往往不是一次就可以完成的,而是要经历一个肯定到否定再到否定之否定的周期性的运动.就事物自我否定、自我发展的一个周期而言,要经历两次否定三个阶段.第一次否定是对肯定的否定,第二次否定是对否定的再否定;第一个阶段是肯定,第二个阶段是否定,第三个阶段是否定之否定.事物的自我否定并不是只经历这样一个周期就会停止,这个周期结束后往往又会重新开始下一个周期的运动.包含否定在内的自我肯定亦然.正是通过由肯定到否定或由否定到肯定这样一种连续不断的周期性运动,事物才不断的取得新的形式和性质,新旧事物的交替才得以不断进行.
  事物自我否定或肯定、自我发展的这种周期性,非常典型的显示了事物发展的前进性和曲折性.一个周期结束之后,事物便向前推进了一步,但这种推进不是停止的,它的方向是前进和上升的,但道路是曲折的,前途是光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