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教吧 育儿知识 作业答案 考试题库 百科 知识分享

作文训练题目:写一篇议论文文章要求:(1)题目自拟。(2)注意运用学过的写作方法(如本单元《答司马谏议书》等)。(3)字数800以上。

题目详情

作文训练

题目:写一篇议论文文章

要求:(1)题目自拟。

   (2)注意运用学过的写作方法(如本单元《答司马谏议书》等)。

   (3)字数800以上。

▼优质解答
答案和解析

这是“多管闲事”吗?

李 晨

  王岚同学在路上看见几个男孩用毛毛虫去吓唬一个四五岁的小女孩,她便上前去用身子把小女孩保护起来。男孩子们见王岚是个女同学,好欺负,就说她是“多管闲事”。当她正要去夺男孩手中的毛毛虫时,另一个男孩扔起一块石头,把她的前额打得鲜血直流。从此,她的前额便留下一块伤痕。事后有人责怪王岚,说她自讨苦吃,本不该去管那闲事。于是,她写信给《青年报》,问编辑同志:“这件事我做得对不对?”《青年报》刊登了王岚同学的信,以期引起讨论。因此,我想谈点个人看法。

  王岚同学做得对不对?我想首先应该弄清什么是“闲事”,什么是“正事”。如果王岚管的是闲事,她就不对,如果她管的是正事,她做得就对,这是认识这个问题的根本点。

  那么,王岚同学是否“多管闲事”呢?大家知道,所谓“闲事”,指的是与自己没有关系或者无关紧要的事。如果从这件事与王岚有没有关系这点考虑,王岚管的似乎是闲事,因为,几个小男孩吓唬一个不相识的小女孩,与王岚有什么相干呢?可是《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里明文写着要“敬老爱幼”,当一个中学生看到侵害老幼的行为,他(她)能不闻不问,泰然处之,以为与己无关吗?

  再说说王岚管的这件事是否无关紧要。一个四五岁的小女孩,受到几个男孩的恐吓,且不说造成精神失常,贻患终身,就是出点小毛病,也会对她身心健康成长不利。这怎么能说是无关紧要呢?

  总之,王岚管的是“正事”而不是“闲事”,她头上的伤痕不是“自讨苦吃”的结果,而是告诉人们:为了维护正义要付出代价。如果都像责怪她的人那样,是非不分,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自以为清高,不是在实际上纵容不道德行为吗?如果人人如此,社会还会有什么文明和进步?那么,王岚做了该做的事却受到责怪,原因在哪里?我认为,原因就是社会风气不正,而社会风气不正,就是有些人怕“自讨苦吃”,怕付出代价,因此见了该管的事也不敢管的结果。

  简评:

  这是一篇驳论文章。小作者在引述王岚给《青年报》的信的主要内容后,即扣题发表自己的见解。文章经过周密剖析,论定王岚所管的事绝非“闲事”而是“正事”,所以王岚头上的伤痕不是“自讨苦吃”,而是为了维护正义而付出的代价。然后文章由正面阐发转入反面论述,进一步予以反驳,指出那些责怪王岚“多管闲事”、“自讨苦吃”的人的错误所在及其严重的危害性,并挖掘了思想根源。全文观点鲜明,论证集中有力,给人启迪,耐人寻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