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找到 9 与投保人已交足 相关的结果,耗时68 ms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投保人解除合同,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自接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十日内,退还投保人所交的保险费。( )
根据《保险法》规定,投保人解除合同,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未交足二年保险费的,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费。( )
投保人已交足( )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A.2年B.3年C.1年D.5年
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 )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他享有权利的受益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A.一年B.两年C.三年D.五年
投保人解除合同,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自接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 ( )内,退还保险单酌现金价值;未交足二年保险费的,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A.十五日B.二十日C.三十日D.六十日
投保人解除合同,已交足( )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自接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A.一年B.二年C.三年D.四年
对于人身保险合同来说,投保人解除合同,已交足( )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自接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A.一年B.二年C.三年D.五年
投保人解除合同,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自接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 )内,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热门搜索: